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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厅长曹文虎在全省科技局(处)长会上的讲话
(二○○六年六月十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对“十五”期间在我省科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在此,我向全体获奖者表示祝贺,同时,通过你们和在座的各位向辛勤耕耘在一线的全省科技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上午闭幕的全省科技大会,是令科技界振奋精神的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在新世纪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赵乐际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我省发展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我省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第一生产力”,动员全省上下为建设创新型青海而努力奋斗。宋秀岩省长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十五”期间我省科技工作取得的成就,指出了未来5年我省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强调在科技工作中要体现“四个坚持”,实现“五个突破”,强化政策措施,开创科技创新的新局面。在闭幕式上,马培华副省长对大会的重要意义作了阐述,并对贯彻大会精神提出了要求。现在,我们召开全省科技局(处)长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科技工作。
  一、深刻领会全省科技大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科技创新的努力方向
  这次全省科技大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会议规格高,各方高度关注。这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青海的高度重视,对推进我省科技事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将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会议指出,实现青海省 “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关键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没有科技的创新和进步,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推动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青海的过程,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的过程。
  在学习讨论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来推动和提速的历史阶段。认真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青海,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缓解资源、环境的制约矛盾;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地提出努力建设创新型青海的发展战略,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充分认识这一题在科技,意在全局的重大历史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一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
  会议明确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青海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赵乐际书记、宋秀岩省长的重要讲话,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设创新型青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要实现建设创新性青海的宏伟目标,就要认真贯彻赵书记、宋省长的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十五”科技工作的回顾和总结
  “十五”期间,我省科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实施科教兴青战略,以科技富民、科技强省、科技产业化、科技条件建设为重点,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㈠ 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实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科技工作的重心逐渐转移到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上;主攻方向转移到解决困扰全省经济建设的重大技术难题上。集中力量支持农作物种子选育、中藏药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优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初步解决了资源勘探、盐湖化工、油气开采、有色金属采冶及生物资源开发等产业化前期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一些关键技术和瓶颈难题;培育推广了优质春油菜、马铃薯等农作物新品种,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经济提供了科技支撑。
  ㈡ 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模式,加速了科技难题攻关。为扭转因科技资源匮乏形成的被动局面,从2001年起,我们大胆创新,率先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省内外公开招标,在国内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通过招标,优化了科技资源配置,提高了科技成果水平,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扩大了科技的内外合作与交流,培养和锻炼了科技管理队伍,一些曾长期困扰我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得以初步攻克,在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实现了一举多得。
  ㈢ 改革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实现了科技与经济结合。从2001年1月起,全省19个省属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进入企业体制运营。科研机构以此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业务不断拓宽,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到2005年,转制科研机构技工贸收入总额比改制前翻了两番,科研机构游离于经济建设之外的状况得以根本扭转,显示出蓬勃的发展活力。
  ㈣ 改革科技奖励制度,调动了科技人员积极性。2001年以来,我省进一步规范科技奖励制度,确定省科技进步奖为省政府唯一的科技奖项,设立了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精简了科技奖励等级,提高了获奖项目的质量。2003年-2005年,对在油菜育种、铅锌矿深边部找矿、盐湖开发装备国产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贡献的4名科技人员给予了奖励。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和实行科技重奖,发挥了稳定人才、吸引人才的作用,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1年至2005年,全省共取得科技成果557项,授权专利431件。其中有6项科技成果分别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创造了青海获国家科技奖的新纪录。
  ㈤ 面向基层科技富民,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为推动“三农”发展,200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竖起了科技富民的旗帜,实施了科技富民计划,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农村牧区技术人员,树立典型示范工程为切入点,选育、引进了一批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优良品种,解决了制约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技术关键。形成了蔬菜、油菜、花卉、马铃薯、豆类、牛羊育肥以及农畜产品加工等农村牧区经济优势产业,有的已发展成为区域性支柱产业。研究开发推广户用太阳能和太阳能光伏电站,为数十万牧民家庭送去了光明。组建了12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启动了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基层科技工作得到了加强。
  ㈥ 重视宏观管理和条件建设,改善了科技工作环境。制定出台了指导科技体制改革、规范科技项目招标、加强农业科技、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和强化科学技术普及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度。组建了省科技专家委员会,增强了重大科技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命名了11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出台了《青海省科学普及条例》,使科普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支持建设了10个高原特色的重点实验室,组建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11个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了93个科技型企业、30个高新技术企业和59高新技术产品。全省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总的来说,“十五”期间,我省在科研机构改制、科技项目招标及攻关、科技富民等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部分关键技术难题得以攻克,基层科技工作不断加强,创新体系轮廓初现,科技经费明显增加,科技工作环境日益优化。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我省科技体制深刻变革的五年,是科技事业迅速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改革与创新的实践,使我们对进一步做好科技工作有了较深的体会:一是必须围绕经济建设的重点开展科技创新,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实现产业化。二是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取得新的突破。三是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搞活科技。四是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急事。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工作,逐步健全科技体系,增强科技工作能力。六是必须积极协调,主动配合,凝聚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进步的良好局面。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在全省科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尚未完全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全社会科技意识亟待提高。二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滞后,科技人才匮乏,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尤其是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尚未形成。三是基层科技工作薄弱,不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坚持运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科技进步中遇到的问题将会得到逐步的改善与解决。
  三、认真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鼓足干劲,奋发努力,做好“十一五”科技工作
  在去年的科技局长座谈会上,我们已对全省“十一五”的科技规划进行了介绍。今天,重点安排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做好“十一五”科技工作。
  全省科技大会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要大力推进创新型青海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集成,实施九个重大科技专项,力求取得关键性突破,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各地区、各单位的科技部门要根据全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㈠ 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作用。要切实强化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新型农牧民,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要加强对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和推广应用,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服务。要紧密围绕高原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农畜产品深加工、马铃薯、油菜、豆类、中藏药、藏毯等特色产业发展,从科技方面支持发展一批有行业特点、区域特色的农畜产品加工、运输、营销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经营组织,提升加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要积极推广农村牧区新能源技术、节能建筑技术、设施农牧业技术,加速农村牧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农牧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㈡ 积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加科技含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是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重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但是,我省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普遍不高,资源利用率低,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任务还很艰巨。要有选择、有重点地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大力推广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重点推广先进制造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等,大幅度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和性能,增强企业竞争力。要继续抓好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积极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加快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和机电一体化。发展高新技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努力在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上实现突破,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要进一步重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每年筛选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争取进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加速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
  ㈢ 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升资源勘查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要努力运用新理论、新技术,市场化来大力推进成矿规律、找矿潜力和高效开采方法等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依靠信息化带动工业、特别是资源开发加工业的现代化,着力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石油天然气、盐湖、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和综合开发以及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延长产业链,建成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加强以高原特色生物制品、现代中藏药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发展技术研究,促进可再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业链。
  ㈣ 发挥科技对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的支撑作用。要认真落实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的方针,围绕青藏高原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加强高寒干旱地区生态治理措施研究、优良树种草种繁育、人工造林种草、畜种改良、鼠害防治、荒漠化治理、水土保持、节水灌溉等方面的科技攻关。重点研究开发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江源区生态保护、环青海湖生态建设和退耕还草还林工程、生态移民工程以及湟水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为建设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促进可持续发展。在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协调发展。
  ㈤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资、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加强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重点科学实验室建设,继续推进和完善产学研结合的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㈥ 加快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科技基础设施、信息网络等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加快国民科技信息教育和传播。积极开展与省外、国外科研力量的联合,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业孵化器、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火示范县(市、企业)和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基地。切实办好各类中介服务结构,加快信息技术的利用,大力发展网上技术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现代信息化商务平台。积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条件和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创新基地,推动科技信息资源网络建设。
  科研院所要将培养创新人才、产出创新成果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立足科技前沿,着力开拓创新,千方百计支持创新性研究工作,争取在前沿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成果,为提高我省创新能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高等院校是科技创新的沃土,“十五”期间,青海大学、青海师大、青海医学院等院校完成科技成果44项,占总数的近8%。高校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其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杰出人才聚集、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的地位日益凸现。今后,要充分发挥高校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大力提升高校的知识贡献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走产学研合作的道路;加快重点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提高教师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继续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对适合省内需要的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积极引导、鼓励企业投资引进;组织一批省院、省校及与其它省外科研机构合作的项目,主动寻求合作机会和合作对象,争取国家的支持,促进经济社会的某些领域或行业早日实现技术跨越。
  ㈦ 不断加强州(地、市)县科技工作。州(地、市)县科技工作是建设创新型青海的重要环节。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基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工作和科技工作者责无旁贷。“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继续落实“八项措施”,使基层科技工作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1、调整科技工作总体布局。一是把州(地、市)县科技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大科技决策事前听取基层意见、事后及时通报,提高地方在全省宏观科技决策中的参与度。定期召开全省科技局长会议或座谈会,研究、交流和部署基层科技工作。二是重视科技立法与执法,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科技进步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大科技执法力度,督促有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建立地方科技进步考核评价制度,公布评价结果,强化地方科技工作的竞争和激励机制。落实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科技进步考核,为科技进步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加大科技富民力度,继续高举科技富民旗帜,让更多的农牧民的从中受益,得到实惠。四是创新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基层科技服务体系方面进行新的探索,实施科研院所定点包县,龙头企业包基地,科技特派员包村,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和农牧产品技术开发中心建设。五是强化劳动力的技术培训和科技普及,提高农牧民的科技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明确“十一五”期间基层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州(地、市)县(区)科技工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为建设新农村,提高地方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农牧民的收入,实现富民强省的总目标服务。一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区域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力度。二是全面推动农牧业科技进步,加速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等示范基地和农牧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农牧民致富,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三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四是大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㈧ 注重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持续选派科技管理人员到科技管理学院和发达省、市培训;积极帮助有条件的科技管理人员,通过科技对外合作渠道赴国外培训考察。坚持省、州(地、市)县科技管理干部的双向交流,省科技厅定期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挂职,同时选派基层科技工作者到省科技厅锻炼;督促科技人员的在职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科技管理队伍的素质。
  四、借全省科技大会的东风, 切实做好当前的科技工作
  当前,我们要立即行动,从现在做起,逐步逐项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确定的事项。这里,我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年初省科技厅向省委、省政府上报的工作要点,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研究和落实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各项措施及政策,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快建设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二是启动“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做好重大项目的组织和筛选工作,选择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三是做好科技攻关项目的跟踪管理和验收工作,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进程。四是要着眼于加快农业产业化,认真实施科技富民计划,着力提高农业科技集成创新能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能力。五是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转企类科研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抓紧有高原特色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营造有利于支撑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
  以上工作和科技大会的精神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各地、各行业、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科技工作要服务于全局,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㈠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组织广大科技人员认真学习、宣传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增强信心,鼓足干劲。各地、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大会,为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提供了组织保障。大家回去后,一要趁热打铁抓紧向党政领导汇报,要注意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理清科技工作的思路,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争取科技投入,营造重视科技工作的氛围。二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大会精神,把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地传达到基层,要让大家清楚新形势下举国上下重视自主创新的重要意义,了解我省当前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任务,使建设创新型青海的方针深入人心,成为全省上下的共同行动。尤其要让科技工作者清醒地认识到我们面临的机遇和肩负的责任,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发展方针,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建设创新型青海服务。三要抓好规划的调整、制定和政策落实。根据这次会议出台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科技规划和工作措施,努力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
  ㈡ 全面启动“十一五”科技规划。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要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一,加强项目集成,启动实施重大专项。从今年起,启动实施优势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特色材料开发、特色农牧业开发、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节能降耗及新能源利用、特色动植物资源和中藏药开发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重大专项。上半年,省厅共下达了2批科技计划。先是年初下达了2006年度结转项目计划,共安排结转项目173项,资助经费1100万元。其后根据今年的科技三项费预算额度,于四月份下达了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计划,本批计划共安排各类计划项目373项,总资助经费4626万元。共有项目205项,占新开项目总数的55%,专项项目资助总额为2475万元,占全部资助总额的53.5%。下半年将下达两批科技计划,除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外,还将于年底前下达第三批科技计划。“十一五”期间,我们每年将集中80%以上的科技资源保证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希望各地、各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也能适当提高集成度,突出重点,突出解决技术难题。
  第二,在总结前几年科技项目公开招投标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工作。这项工作的筹备,我们在去年年底就已着手进行,通过调研,征集了60个项目。会后,我们将从中筛选出一批制约经济发展的、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瓶颈进行招投标。拟定于8月份下达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第三,积极争取科技投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近年来我省科技三项费有了大幅度的增加,2005年省级科技三项费财政年初预算数3800万元,年末实际决算数4800万元,较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加了26.3%。省科技厅管理科技三项费4570万元,较2004年的3070万元增长48.9%;2006年省级科技三项费财政年初预算数53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9.5%。预计年末实际数可达6300万元,较上年实际数增长31.25%,预计省科技厅管理的科技三项费可达6000万元,较上年实际数增长31.3%。这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会以后各州、地、市、县要乘科技大会的东风,尽快与有关部门协调,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的,要列入财政预算;已经列入财政预算的,要落实科技三项费预算基数,体现稳定增长要求,并将落实情况报送省科技厅。
  第四,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启动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今年正式启动的科技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两个,一是“青海省科技文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通过全省资源整合,初步建立与省图书馆、高等院校 、部门、科研院所自然科学图书文献共享互动系统;二是“青海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整合与共享”,通过对全省企、事业单位现有1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整合,初步形成信息库,实现全社会共享,与国家平台西北区域的对接,并探索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运作模式。明年,将进一步加大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力度。
  ㈢ 狠抓项目工作。项目是科技工作的重要载体。项目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二是精心安排地方项目,三是加强已立项的项目中期管理和后期评估。无论是争取国家项目,还是安排地方项目,都要突出重点,围绕解决技术瓶颈来进行,都要促进产学研结合。省内各单位申报项目,都要依据年度项目指南,在重大专项范围内进行申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它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一般都要求有企业参加,以便于成果转化,否则不予受理。
  立项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省厅今年在项目管理方面将有一个大的举措,就是试行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对已立项的项目,在厅机关内部责任到处,落实到人,将项目管理工作的好坏,项目实施效果如何,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把技术方案设计、实施进度、完成情况等,作为项目推荐单位管理能力、项目承担单位信誉度评价的主要指标。管理能力强的、信誉度高的单位和部门,将大力支持。管理能力差的、信誉度低的单位和部门,就只好“另眼相看”了。
  今年,重点关注盐湖锂、镁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项目,如东台盐湖年产3000吨碳酸锂工业性试验、察尔汗盐湖年产200吨高纯优质碳酸锂工业试验、水氯镁石先进脱水技术、高原条件下氨法制取高纯镁砂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能验收的要抓紧时间验收,能提前完成的争取提前完成,力争尽快突破产业化关键技术。这些项目全省上下极为关心,项目完成好了,将对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㈣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培育,计划年内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品1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进一步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争取培育数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加大对我省数控机床、盐化工、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等优势产业拓展自控技术的支持力度,为“十一五”建成50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迈好第一步。
  重点实验室建设是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省厅又认定了6个省级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并安排了一部分经费,支持这些重点实验室改善科研装备条件。要加快构建互惠互利,合理开放的共享机制。有的重点实验室要争取省部共建,有的要向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努力。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之间、重点实验室和大专院校、科技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之间要建立紧密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挖掘科技潜力,加强科技创新。合理共享资源,减少成本,增加科技产出。重点实验室建设效果好的,省厅将在项目上给予支持。
  ㈤ 加大科技富民计划实施力度。最近,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这对进一步加强地方科技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我们要以贯彻“意见”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州县科技工作,不断促进地方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科技富民步伐。
  首先,放大科技特派员工作。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从今年开始,对于已开展的地区,要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提高科技特派员工作质量,探索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效机制和管理水平;尚未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州县,要结合实际,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规划和安排,到年底使全省科技特派员的数量达到500人。要通过项目引导,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积极投身于科技特派员工作中,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园区在农业科技进步中的积极作用,要对农业园区继续给予支持,以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和聚集、引领作用。现有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要在提高科技水平、扩大园区规模和带动农牧民致富上下功夫,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今年继续组织审定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组建地方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示范点等。努力促进科技成果推广,提高农牧民的科技化组织程度。
  第三,积极启动科技承包工作。积极探索科研机构、企业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有效机制,使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今年要启动实施科技承包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科技包县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原料基地的技术承包服务。
  第四,加强科技培训工作。针对产业重点需求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省级有关部门、地方科技部门和星火学校的作用,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今年安排省级培训经费100万元,培训农牧民技术骨干5000人(次)。各地科技部门也要加强科技培训工作,增加投入,全年争取培训农牧民达到10万人(次),不断提高农牧民的科技素质。
  ㈥ 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实施“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太阳能综合利用项目”,今年该项目投资600万元,在东部干旱山区贫困村推广实施太阳灶的同时,将项目实施的重点向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的贫困村转移。在乌兰县、化隆县和门源县等地区进行户用小电源的示范和推广工作,项目投资30万元。从今年起,我们将结合青海省“光明工程”,逐步解决小水电、大电网无法供电的农村牧区的用电问题。重视农村生态能源模式研究,今年将在平安县、大通县和化隆县等地区的浅、脑山区的贫困村进行太阳灶、太阳能户用采暖、太阳能热水器、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房的改造等项目的示范与推广和以沼气池为纽带的“三位一体”(沼气池、人厕、猪圈)的示范工程,通过项目实施,在解决农民炊事采暖用能短缺的同时,引导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㈦ 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转制科研机构5年过渡期已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列入产权多元化改造试点的转制科研机构要继续加快改革步伐,在已批复的10家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企业中,除已挂牌的4家外,剩余6家中年内要争取有3-4家挂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未列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3家转制科研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深化改革。
  今年对科研院所科技事业发展补助费进行了改革,将“人头费”改变为项目费。在稳定基数前提下,由原来的以人头经费按月拨款方式改变为以项目为目标,实行按项目拨款。首先由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由科技厅审定后,下达科技发展补助费项目计划,进行拨款。通过项目实施,力争创办独具特色的、有一定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或者能创建一个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和提高市场应变能力的工作环境。截止5月末,有17个科研单位的22个项目已下达。我们将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的总结研究,逐步实行科技事业发展补助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深入开展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审规定,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民营科技企业家队伍。
  ㈧ 做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省厅正在调研制定《青海省实施〈全民科技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工作方案》,“纲要”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早将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普及的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好日常科普,集中组织好“科技报告会”、“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普一条街”等一些有影响的重大科普活动。今年要把宣传、贯彻《青海省科技普及条例》作为科普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发挥群团和行业部门的作用,动员一切力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科学技术的实惠。
  ㈨ 努力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今年我省将研究起草《青海省技术市场条例》、《青海省专利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推动全省技术市场的发展,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下半年要加快这些项目进入立法程序的步伐。为贯彻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全面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通知》精神,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我省在吸纳国家即将颁布配套政策的具体政策和其他省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修改完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并争取早日出台,努力为地区科技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同志们,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工作十分重视,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寄予厚望,这对我们科技部门和科技工作者既是鼓舞,更是鞭策。我们广大科技工作者一定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提高科技工作的水平,为建设创新型青海,为提高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