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科技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就2006年度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㈠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支持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并制约产业发展等关键技术研究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
㈡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支持对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带动作用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示范与推广。
㈢星火计划:重点围绕星火科技富民工程组织开展。要以科技带动农民增收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星火科技培训、农村科技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
㈣科技富民计划:重点支持对县域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五)科技特派员工作:重点支持在科技特派员下村服务过程中和农牧民、企业等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项目。
(六)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各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与推广项目,不支持单纯建设项目。
二、重点领域(见附件):
三、几点要求:
㈠各地区、各部门,请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围绕各类项目的支持重点和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发展的需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做好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州(地、市)、县申报的各类科技项目,要由县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经州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筛选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㈡各州(地、市)限报科技富民计划项目8项、星火计划项目4项。科技富民计划项目申报,要有事业或企业单位参加。
㈢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限报2项。项目要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性。
㈣各类项目申报时,要求报送《青海省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并附由“青海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编制的报表软盘1份(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qhkj.gov.cn或在青海省科技信息所网站http://www.qhinfo.net下载)。另科技特派员项目单独填写青海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表。
㈤为客观反映申报项目的情况,避免科研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对于申报国家计划项目、省级攻关计划和科技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查新的项目,须在上报以上项目材料的同时,提交具有查新业务资质机构出据的立项查新报告。
㈥申报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前送达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院内西三楼)
联 系 人:赵以莲、马瑞 、曹慧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附件:2006年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领域(供选项时参考)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2006年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领域(供选项时参考)
(一)农林牧业领域
1、农牧业优良品种选育、区域试验示范及产业化开发;
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
3、农畜新产品开发及深加工技术;
4、重大动植物病虫草鼠害检测、监测、诊断和防治技术;
5、肥料、农药无公害高效利用技术;
6、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防沙治沙及水土保持技术;
7、动植物资源高效利用技术;
8、寒旱区造林种草技术;
9、农业信息化技术;
10、其它有关农牧业领域技术研究与开发。
(二)社会发展领域
1、中藏医药及相关产业;
2、重大疾病和多发病防治新技术;
3、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技术;
4、水资源安全保障技术;
5、脆弱生态和环境污染治理技术;
6、地震、地质、气象等预报监测及减灾防灾技术;
7、公共安全保障技术;
8、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技术;
9、文物保护技术。
(三)星火计划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2、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3、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重点支持区域特色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4、星火科技培训。重点支持农业科技知识、适用技术等培训、以及依托星火培训基地和星火学校开展的培训工作。
5、农村科技服务。重点支持通过国家认定的五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6、农村信息化项目。重点支持农村信息化网络的完善,农村适用信息技术、农村信息服务的发展等内容。
(四)富民计划
1、动植物新品种推广应用;
2、农畜产品加工及贮藏技术示范;
3、集约化种植、养殖技术推广;
4、农业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技术示范;
5、蔬菜种植技术推广;
6、中藏药材栽培及加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