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求书—它是确定申请类型的依据;
(2)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3)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4) 说明书附图—它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条件。发明专利申请必要时也应当提交附图。
(5) 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6) 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 |